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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適用于LED燈用低噪聲(10 cm、≤24 dB)有機薄膜電容器生產企業。 企業應具備的基本 […]
本文適用于LED燈用低噪聲(10 cm、≤24 dB)有機薄膜電容器生產企業。
企業應具備的基本要求
一、設計研發
具備薄膜電容器在LED燈中工作條件的仿真設計能力,以及根據用戶要求在制造工藝中進行降噪處理的設計研發能力。
二、原材料
1應采用介電常數大(3.1~3.2)、熔點高(≥260℃)、擊穿強度較高(200 V/μm~300 V/μm)的新型耐高溫聚酯膜為介質材料。
2應采用符合UL94 V-0阻燃等級要求的樹脂包封料。
3該電容器所采用的原材料的有害物質限量應符合GB/T26572的限量要求。
三、工藝及裝備
1采用具有恒定張力控制功能的自動卷繞機。
2芯子采用帶有抽真空功能的熱壓機進行熱壓定型,熱壓定型期間必須處于真空狀態下。
3采用耐高溫阻燃樹脂分兩次包封電容器芯子。
四、檢驗檢測
1應具備有機薄膜電容器電參數檢測能力以及電子電氣產品限用物質中鉛(Pb)、汞(Hg)、鎘(Cd)、鉻(Cr)4種金屬限用物質的檢測能力。
2應配備包括隔音箱、聲壓表等組件在內的電容器噪聲測試設備,具備交流噪聲檢測能力。
五、質量承諾
1在按本標準運輸、存放和使用的情況下,自發貨之日起六個月內,如產品出現因制造質量不良而產生的損壞,生產廠商根據用戶的需求組織或協助解決。
2若客戶有要求,24小時內做出首次回復。